凡看过电视剧《一代廉吏于成龙》的观众,想必对于成龙这个名字都不会陌生。在清朝近300年的历史中,以廉洁著称的官员不算少,但其中最著名的当推曾被康熙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这里顺便提一下,清代历史上有两位叫于成龙的著名官员,一位便是本文的主人公,另一个于成龙(1638~1700),字振甲,号如山,汉军镶黄旗人,后人又称他为“小于成龙”。他也是一位好官,在于成龙手下做过知州,还曾得到过于成龙的保举,后因政绩升任江宁知府。康熙皇帝南巡至江宁,要他好好向于成龙学习。这也可以算是清史上的一段佳话。
本文的主人公于成龙,字北溟,别号子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离石)人。生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四月。他出身于一个官宦家庭,其先祖和父亲都在明朝做过官。据说他的父亲在乡里倡导孝义之道,有长者之风。受家庭熏陶的于成龙性格端庄,不苟言笑,又才智过人,勤俭耐劳。他“为学务效实行,不屑于词章之术”,认为“学者苟识得道理,埋头去作,不患不到圣贤地位”,可见他自始就是个崇尚实干、不屑空谈的人。
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他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直到45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此后,他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
康熙皇帝说:“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的“廉”可以从为人和为官两个方面得到佐证。
廉洁自奉,慎始慎终于成龙曾说:“我生来无他嗜好,布衣蔬食,才免饥寒足矣。不知世间有享受事,亦不知馈遗交际欲何为计?俸入自给有余,要钱何用?”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顺治十八年,清廷委任已45岁的于成龙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廷统治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而且当地万山环绕,瘴疠盛行,从北方到那里为官的“百不一归”。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到罗城赴任。临行前,他对亲友说:“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话别毕,于成龙就带着简单的行装和几个仆从,骑驴就道,前往罗城赴任。
当时的罗城县城仅有6户人家、草屋10余间,满目荒芜,甚至“豺虎昼行于市,野狼啕嗥(háo)不已”,环境之险恶、条件之艰苦,超乎想像。于成龙一行只得寄居于关帝庙,床铺就安设在周仓像背后。他们“插篱棘为门牖(yǒu)”,在院子里累土作为几案,每天蹲在地上吃饭。不久,随从仆人大半染疫疠而死,剩下的也告归而去,只剩于成龙孤身一人。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万里惟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树二枪以自防。”他每日仅粗茶淡饭两餐,有时甚至日食一餐,习以为常。
后来于成龙因政绩突出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因为合州才经战乱,他不愿给当地老百姓增加负担,首先削减了自己的驺(zōu)从之费(驺从,封建时代给贵族官僚掌管车马的侍从,费用要由当地百姓负担),自己仅“畜一羸(léi)马,以家仆自随”。
以后的日子里,于成龙的官职不断得到提升,可是“清廉自奉”的道德操守却始终没有降低。在武昌知府任上,其长子从山西老家千里迢迢来探望,他依旧是顿顿青菜豆腐,与往日无异。临别时,正赶上厨下腌鸭一只,于是让儿子将半只鸭子带回去。此事传开,民间便有“于公豆腐量太狭,长子临行割半鸭”的歌谣。后来升任福建按察使,上任时买萝卜百斤供沿途食用;做直隶巡抚,
他以“屑糠杂米为粥,与童仆共吃”;迁两江总督,他不带任何随从,仅“骡车一辆,与幼子共乘之”。不住官府驿站,不受沿途官员迎送款待。将到之日,江宁大小官员都出城迎接,一直等到天黑才知道总督大人已经单车入府了。总督任上,他依旧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yòu)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众因而亲切地称他为“于青菜”。总督衙门的仆从在严格的约束下,没有茶饮用,只好每天采摘总督衙门后面的槐树叶子充代,以至于“树为之秃”。
于成龙宦海生涯20余年,天南地北,只身天涯,不带家眷,与结发妻子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死后,室内“惟笥中绨袍一袭,床头盐豉数器而已”,除了破旧衣物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之外,四壁萧然,别无长物,见者无不泪下。
为官清正,体恤百姓于成龙律己甚严,又不做交际馈遗之事,不带家属赴任,不许仆从挥霍,生活至为清苦。但他作为朝廷命官,对百姓却是体恤有加,说是“爱民如子”也并不过分。
于成龙能够以百姓为念,为此他甚至不怕得罪上司,不怕得罪朝廷。在四川合州知州任上,他体恤战乱后生活困顿的百姓,停止百姓给府上送鱼之惯例,并上疏反复陈述地方百姓的苦况。知府为之汗颜,于是裁革扰累民间的事情10余件。四川奉旨采伐楠木以供“钦工”之用,于成龙毅然上书巡抚指斥这是“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建议由文官衙役负责修路,武官兵丁负责伐木,这样可以不征调民间夫役,与民休息。在湖广黄州府任职时,正赶上灾荒,他以糠代粮,把节余的口粮、薪俸救济灾民,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鬻(yù)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他还劝富户解囊,以广布施。
康熙十四年(1675),湖广地区因为地处征讨吴三桂叛军的前沿阵地,驻守官军所需的大量物资,都要地方官府筹措供应。时任黄州知府的于成龙掌管征发转输,为缓解民力,他亲自经办一应事务,不假手胥吏,“省民费以千万计”,并且“严饬属邑,禁羡耗,绝私派,惩诬告,杜馈遗”。他做两江总督时,虽年近古稀,而治事愈益勤谨,大小政事必躬亲处理,生活则依旧极为简朴。有人劝他注意保养休息,他回答说:“吾非不知食少事繁,养生所忌。第吾受国厚恩,两江官吏多至千百……所以为此者,冀其见闻知警,使归于廉。吾虽尽瘁,于国家所得,不已多乎!”忠臣廉吏之言,令人闻之动容。
俗话说,“当清官易,当好官难”,只要清正廉洁不贪污就可以算是清官,而做好官则不但要“廉”,还要“能”,要能为百姓多做好事。于成龙一生砥砺品节,不稍懈怠。在中国这样一个很重视道德操守的国度,以品德著称者代不乏人,以清廉名世者也不在少数。然而,有德者未必有能,历史上的道德楷模,其实有不少是办事能力很差的迂夫子。于成龙则不然,他一生崇尚实干,能文能武,革弊鼎新,所到之处多行善政,不仅是“清官”,还是“能吏”。
康熙皇帝作为一代有为的君主,对其臣下往往有精当的评价:“于成龙居官有年,闻其人素有才能,足以办事。”此言不虚,下面我们将举例说明。
治罗有功,所到有声于成龙步入官场第一步,就面临着考验。前面已经说过,当时的广西罗城县不仅极其贫穷,而且社会动荡。瑶、壮等族头目与当地大姓长期互相仇杀,民多失业。许多人既失去了生活来源,遂占据险要为盗行劫。于成龙对此不是简单地加以剿除,而是“悉除诸禁,拊(fǔ)循残氓,诚意怜恻感人”,实行以感化为主的方针,结果收到很好的效果,“人人皆至,以田赋亲输公(于成龙)手”;进而又“编置保甲,约束瑶民,盗皆屏迹”。由于附近的瑶族头人每年都要来杀掠人畜,危害极大,于成龙决定亲率乡勇捣其巢穴,以保境安民。瑶人闻讯大恐,不仅将所掠人畜尽数归还,还发誓永不犯界。有了安定的环境,于成龙又注意与民休息,劝农储粟,力行教化。数月之后,当地那些百姓皆欣然听约束”。从此,“民得安居,尽力于耕稼之事”。于成龙非常重视农业生产,每年春季巡行田间,遇有努力耕作的农人,都必定问其甘苦。百姓也非常爱戴他,一听说于大人来了,“皆率妇子环公罗拜”。于成龙在田间地头了解情况、亲切交谈,“笑语欢如家人”。于成龙“察其勤者旌之,其怠而荒者,群詈(lì)之”,这种奖勤斥惰的政策使人民大受鼓舞,更加勤劳地投入生产劳动,罗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禾穗被野,牛羊满山”的喜人景象。闲暇之际,于成龙又修建城池,砌筑屋宇,招民居住;并建立学宫,教民诗书礼仪,有能读书应举者则免其徭役;又定婚丧之礼。3年之后,罗城民风熙和,县域大治。于成龙在罗城任职7年,守清操,行惠政,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离任之日,“罗人遮道呼号”,“泣送至数百里”。
在合州,他针对当地久经战乱、荒凉残破的局面,首先以“招抚百姓为急务”。此前合州也曾招徕流民定居垦种,新归附的流民多开垦荒芜之地,但每当田地垦熟之时,当地土著民就会与其诉讼争夺,这样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流民往往又都散去。针对这种情况,于成龙“皆为区画,田庐牛种,官立案籍”,也就是给他们各自划定范围,由政府登记在册,3年后,流民垦种的田地经官审验后便归己有,而且这期间也没有过多的徭役征发之苦,所以流民“远近悦赴”,短短数月内,“流人归附者千户”。
康熙十九年(1680)十月,已经升任直隶巡抚的于成龙上疏奏请宣府所属四处地方的荒地钱粮自康熙二十年起全部豁免,数千贫民无不感恩戴德。十一月,宣府与万全、怀安、蔚州、西阳等地夏秋连灾,每天都发生饿死人的事情。于成龙考虑到平粜(即平价出售)粮米只能救那些稍有财力能够买粮之民,“而不能救囊无一钱、僵卧待毙之民”;即使上疏请求赈济,等到批准实行,也要一个月之后,而这一个月内又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在此紧急情况下,于成龙派属员赶赴灾区,未经批准即先动支平粜仓粮进行赈济,凡确属饥困不能谋生之穷民,每口赈给二斗。众多炊烟断绝的穷苦饥民由此得以存活。但当时这种擅自开仓、“先赈后奏”的做法是要承担很大责任的,极有可能受到严厉参劾处分,乃至丢官。像于成龙这样一心为民,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的好官,在封建官场中真可算得是凤毛麟角了。
慎刑施教,以盗治盗于成龙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康熙八年(1669),于成龙再次因政绩卓著而迁任湖广黄州府同知,驻于岐亭地方。岐亭地处黄州、麻城边界,多湖汊沟壑,向为盗贼之渊薮。这些盗贼肆行无忌,甚至白昼行劫,地方官吏也束手无策。于成龙到任后,很快摸清了他们的出没行踪,一举降服其魁首彭百龄等人,将其置于左右,实行“以盗捕盗”之策略。有一次,于成龙生擒9人,召集乡里父老,宣布说:“这些都是巨盗,他们仗着被捕后解送上级官府可以揭发当地官吏的隐私而有恃无恐,往往得以逃脱惩治。我现在将他们公示于众父老面前,你们有能保证其今后不再为盗的,我就当众释放;否则的话我就将尽法惩治。”众父老出面为其中二人作了担保,而其余7人则当着众父老的面被严惩。消息传开,“盗自是惊匿”。
康熙十七年(1678)六月,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当时的福建正值耿精忠之乱,台湾的郑经也时常兵犯漳、泉等郡,局势动荡,连年用兵,又连兴大狱,“民以通海获罪,株连数千人”。于成龙说:此事关系到众多百姓身家性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难道因为大狱已成,就可以不必审慎地复核了吗?经其详查,通海案所牵连的多半为无辜平民,应予省释。他立即禀告当时主管兵事的康亲王杰书,将关押之民尽行释放。每遇疑案,他必令详细审讯、反复核查,务期明允。经他清理,案无沉积,狱无淹滞,“所生全以千计”。福建巡抚吴兴祚上奏朝廷说:“成龙执法决狱,不徇情面,屡伸冤狱,案牍无停。不滥置一词,不轻差一役……屏绝所属馈送,性甘淡泊,吏畏民怀,为闽省廉能第一。”
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被看作是包公式的人物。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他处理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因而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于成龙在破案、察盗方面的许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笔记和民间文艺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有关于他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说,有一次于成龙外出去邻县办事,见两个人用床抬着病人,病人全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看不清脸面,只能看到枕上的青丝和发辔上插的凤簪。有三四个健壮的男子跟在旁边,不时用手掖被子,像是怕进风的样子。他们抬一会儿歇一歇,又换另外两个人继续抬。这本来看似平常的场面却引起了于成龙的注意。他让差役去过问,对方答因妹妹病危,将她抬回丈夫家。于成龙走出二三里后,急命差役悄悄返回,看他们把人抬到什么地方。差役奉命尾随,看到那一行人到了一户农家,有两个男子把他们迎了进去。于成龙听了汇报后问邻县的县令:“最近城里有没有劫匪?”对方急忙矢口否认。于成龙住进馆驿后,又派家人细细访查,果然当地有一富户遭抢掠并被杀害。于成龙忙传唤富户之子询问究竟,那个年青人不敢说实情。于成龙说:“我已经把那强盗抓住了。”富翁之子才“顿首哀泣,求为死者雪恨”。于成龙就去见邻县的县令说明情况,派差役到那户农家抓来8个人,经审问,对方供认不讳,又问那个病妇人是谁,他们供称是妓女,几个人串通一气,以送病人为掩护,将金银财宝放在床上抬到住处瓜分。
众人问于成龙何以知之,于成龙说,第一,少妇躺在床上,哪有把脸盖起来的?第二,他们轮换着抬床,说明床上之物甚重,又用手捂着被子,说明其中必定藏着什么东西;第三,如果确是少妇病危,迎接者必定有妇人。现在只见到男子,而且并不惊问一声,因此知道肯定是盗贼无疑了。众人叹服。
以文吏而擅武略于成龙是文官,而他却屡建武功,这也是令人称奇的。
康熙十二年(1673)冬,吴三桂叛于云南,挥师北上,接连攻陷湖南诸州县,兵锋直逼岳、荆等州。吴三桂军进据湖广后,到处散布伪札,煽惑州县人民。麻城、大冶、黄冈、黄安等地各山寨都反叛响应,黄州人黄金龙占据兴宁一带深山作乱,麻城人刘君孚结党呼应。他们拥数千人马,于曹家河一战大败官军,势力日盛。
巡抚张朝珍深知于成龙素为黄州百姓所信服,在当地很有威望,于是派他前往招抚。于成龙说:“黄州的叛贼占据险要,凶悍善斗,仓促之间难以取胜。您如果一定要将此事委托于我,那么必须使我有能够见机行事、临时处断之权,否则我不敢受命。”张闻其言大喜,说:“君能任事,吾何忧?剿抚一听君。”问需多少兵马,成龙答:“兵不足用,得所习数人足矣。”于成龙侦知刘君孚等虽叛,但众心未齐,还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于是兼程赶路,在距叛军营寨十里左右的地方止宿,张榜示民,凡胁从者许自首免罪,如“三日不出,以从贼论”。数日内,前来投诚者数以千计,敌势遂为之瓦解,余众龟缩寨中不敢出动。于成龙乘势命当地乡老宣谕刘君孚部众,凡降者可以免死。他“自骑一骡,一人张盖,一人鸣锣前导”,直闯敌寨。叛军平素即十分畏惧于成龙,刘君孚等见他闯来,仓惶间藏匿山后。众叛军手执弓弩鸟枪夹道林立,于成龙视若无睹,镇定自若,只管鞭骡直前,入寨升堂而坐。诸叛卒为他的气势所震慑,纷纷拜伏在地。于成龙命人脱靴,取水来饮,一会儿便径自睡去,鼾声如雷。醒来便骂道:“君孚老奴,何不出?敢慢客耶!”刘君孚本是于成龙手下旧人,素推服其威信,见于成龙此来并无恶意,遂自出叩头谢罪。于成龙乃“尽降其众数千”,并将他们“分立区保,籍其勇者,督令进讨”,又擒斩了黄金龙等叛乱头目。
后来叛贼再度蜂起:何士荣反于永宁乡,陈鼎业叛于阳逻,石陂有刘启业,泉畈有周铁爪、鲍世庸。他们各自纠众数千,聚啸东山,时号“东山贼”。当时湖北各镇驻军皆奉调前往湖南征剿吴三桂叛军,于成龙所在的黄州也不例外。当时州中仅余吏民寥寥数百人,人心惶惶。有人建议放弃黄州,退保麻城。于成龙认为此议断不可行,因为黄州为战略要地,如果放弃黄州,“荆、岳且瓦解”。他表示自己誓死不离黄州,并率领黄冈知县李继政、千总李茂昇等,募集乡勇两千人。于成龙分析敌情后认为,叛贼虽有多股而皆以何士荣为首,若先击破他,其余叛军自然望风披靡,于是集中兵力首先对付何士荣部。何士荣率部自牧马崖兵分两路,数次夹击乡勇。于成龙身穿旧绒衣,匹马仗剑,当营门立,从容指挥:命千总罗登云率千余众抵御东路之敌;自己率众抗击西路,以武举张尚圣攻右翼,千总吴之兰攻左翼,而自己直冲敌阵之中坚。双方展开激战,炮火密集,声如爆豆,吴之兰不幸中弹身亡。部下劝于成龙稍事躲避,他大声呵斥道:“今我死日也,敢言退者斩!”乃策马直前,奋勇杀敌,战火燎着了胡须也不为所动。士卒也都浴血苦战,终于生擒何士荣等头目,大败叛军。于成龙乘胜追击,又击溃石陂、白水诸敌,“东山大定”。
于成龙此次平叛从出师到告捷,仅用了短短24天,而且是“以乡民数千,破贼数万,不费公家粒粟,不烦师旅,徒手奋身,摧锋陷坚”,大奏奇功。因此,史书上评价于成龙“以文吏而擅武略,屡著奇勋”,是十分中肯的,也是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的。
整肃吏治,举荐贤能于成龙对清代官场吏治的腐败有清醒的认识,因而总是尽自己的所能逐项予以革除。康熙十九年,于成龙升任直隶巡抚,严戒州县官私加火耗银馈送上官。这里对火耗银稍作解释。自明代起,官府将从民间征收赋税所得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上缴国库,而把熔铸时的损耗部分称为火耗,亦称火耗银,由纳税者承担。清代沿之。清初有的地方火耗高达正赋的百分之五十,甚至将解运往返之费也摊入其中。这些费用主要用于官吏“分肥”和馈送上官。于成龙为此特地颁布了一个《严禁火耗谕》,严禁额外多收火耗,指出:“凡各州县,务须洗心涤虑,痛除积习,毋额外以横征,毋恣意以朘(juān)削。”并且质问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员:“民力难支,又安忍于正供之外,敲鸠形鹄(hú)面之骨,吸卖儿鬻女之髓,遂一身一家之欲!”十二月,惩处了私自多收火耗、侵吞赈灾银两的青县知县赵履谦。他还经常单骑私访,遇有不法者则立予严惩。从此,“盗以息,民以安”,“滹沱(hūtuó)、易水之间,洋洋乎颂声作矣”。
康熙二十年(1681)十二月,康熙考虑到江南财赋重地,必得清廉能臣前往料理,方能澄清吏治、有益民生,遂特旨授于成龙两江总督。于成龙对好友说:“江左承八代之余,习尚浮靡,奸弊牢不可破。天子命我,我必思所以易之。”江南人听说“于青天”将至,心甚畏之。那些历来习尚奢侈的世家大族都“减舆从,毁丹垩,婚嫁不用音乐”;民间人人争穿布衣,布价因之骤贵;贪墨之吏纷纷落职而去,豪强猾胥率家远避。
于成龙深知“州县各官厉民积弊,处处皆然,而江南尤甚”,为痛加革除,乃手订《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了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这六条戒律,使州县基层官员“朝夕观省,自为猛惕”,并要求他们“虽自己足食,当思民之无食者;自己披衣,亦当思民之无衣者”;若“无功于国,无德于民”而终日华衣美食,则虽身居官长,实与盗贼无异。紧接着,他又颁布了《兴利除弊条约》,要求各级官员“尽行痛革”种种积弊:严禁滥加火耗和私派,严禁馈送,访拿衙蠹(dù)和地痞、流氓,严禁滥差衙门差役,严禁随便捕人入狱和私刑拷问,严禁包揽词讼、牟取奸利,禁止向行户摊派取索,禁止奢靡逸游,等等。于成龙以身作则,严正声明:“本部院下车,清介自持,誓不受属员一毫馈送。尔司道厅府州县,务期共相砥砺,痛绝馈送。”
江南大省,政务繁多,于成龙寝食为废。总督衙门重门洞开,禀事官员可以直入其寝室,毫无阻挡。他还时常轻车简从,走访民间,问询疾苦,察吏安民。行为不端之人,“遇白须伟貌者,群相指自慑”,颇感胆战心惊。几个月间,兴利除弊,政化大行。
于成龙为官20余年,多次向朝廷举荐贤能官员,如:通州知州于成龙,经他荐举得升补江宁知府;江苏布政使丁思孔“历任既久,参罚因多”,于成龙疏请康熙在其入觐时“亲赐咨访,破格擢(zhuó)用”。丁思孔因得“准为卓异”,不久擢升偏沅巡抚。
于成龙为官清正,不徇私情,不事逢迎,因而为一些权贵所忌,尤其与权相明珠不协。于成龙晚年曾遭弹劾受到降级处分。于成龙病逝之日,讣告至京,康熙谕旨命开复其所降五级,祭葬如礼,谥号“清端”,并赐予御制碑文,以示褒奖。说到底,评价一个官吏好坏的最终标准还是民心向背。俗话说,百姓心中有杆秤。于成龙辞世的消息传开后,江南百姓“皆巷哭罢市,家绘像以祀之”;归葬之日,江南士民数万人,步行相送20里。于成龙真不愧为清代历史上首屈一指的清官廉吏,堪与宋之包拯、明之海瑞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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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史列传.于成龙传》,中华书局,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