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评传》09.2节 纾商力、挽利权、听任商办企业


在中国古代社会,手工业、商业同农业都是社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春秋、战国时期,工商业曾受到人们的重视。管子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②商鞅说:“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③在“以农为本”的主导思想中,“禁末”论也随之而出。管子、商鞅等人也都提出抑未的主张,但他们所指的“末”是“雕文刻镂”和“锦绣纂组”等奢侈品的生产。管子说:“使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④商鞅说:“未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⑤直到战国末期的韩非才把“末”的范围扩大到整个工商业。韩非说:“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趣本务而外未作。”⑥在这里,韩非明确将从事工商业和游食的人都包括在“末作”的范围以内。此后,中国历史上以工商为未的思想逐步发展,到西汉时就成了流行观点。于是,重农抑商和重本抑未才成为同义语。①这种“重本抑末”的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绵延了两千年之久。“重本”固然稳定了小农经济,维持了国家机器的运转,“抑未”却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难以注入新的活力,终于在近代落后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因此,所谓“抑未”即压制工商业的思想是十分有害的。尤其是在近代社会,如果不鼓励工商业的发展,那么中国的社会经济根本不可能向近代化的方向迈进。对于一个思想家来说,能否冲开传统的重本抑未思想的束缚,并大力倡导兴办工商业,这是评价其思想是进步还是落后的一个重要标准。从本书传主的言行来看,他对工商业的基本态度是扶持而非压抑,其发展工商业的思想主要表现在野商力、挽利权、听任商办企业三个方面。

(一)纾商力

左宗棠纾商力的主张是针对商人面临着重重盘剥、“视商务为畏途”的状况而提出的。

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田赋、盐课、茶课等项,自清朝开国初便有定制。咸丰三年(1853 年),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筹集军饷,试行厘金制度,次年推广到全国。厘金乃作为一种工商税对运销过程中的商品征收捐税。这样,经营盐、茶的商人除了交纳正课外,还要被征收厘金,只能惨淡经营,收获微利,维持生计。然而,除去正课和厘金,盐商、茶商还要交其他苛捐杂税。以茶务为例,即有“捐助、养廉、充公、官礼四项陋规作为杂课”,“积弊相沿,由来已久”,“本行商人及外行商贾所以视茶务为畏途者”,实“因杂课繁重之故”。①从盐务来看,也有“军标、马价、盘费、钦工、普育、鳌峰等六款帑息”,盐商“终岁经营,半耗于陋规之需索,半迫于帑息之虚驮。商力几何,其堪此层层朘削,而不倒罢相踵乎?”②因此,左宗棠主张对盐务和茶务进行改革,目的是“有裨国课,有便商民,力除从前积弊”③,“纾商力而保利源”。④

在盐务改革方面,左宗棠主张改“就场征课,按包抽税”为试行票运。清代征收盐课的办法可谓变化多端。雍正年间,“各场委官监管,地方官随处设卡,委员收税,先完课而后给单,听其配运售卖”。乾隆年间,“归商办理,划地分售,即以当年所收税银作为引额”,结果“此法一变,商之浮费遂增,盐之行销遂隘”。“后人补偏救弊,朝令暮更”,“迨道光年间,一变为佥商,再变为试办,三变为官运,而盐法之败坏极矣”。⑤如官运之始,“销路尚觉疏通,迫其后官视为利薮,开销挪垫,虚抵搪塞,办运者扣费以人私橐,督销者卖私以取盈余。比课额太悬,则又捏报失水抢毁等情,上下分肥,弊端百出,遂致所领成本逐渐消磨。”①咸丰初年,户部鉴于“商疲引滞”的情况,采取“就场征课、按包抽税”的办法。由于当时正在进行清军镇压太平军的战争,在战火中“场署大半无存,官坎莫考”,各场员“遂不驻场经理,借寓省垣。遇有海私进口商人收买运销,各场员则冒认场分,指私为官,截角收买,借图渔利,以致埋、坎全废,遍地皆私。……此场务之积弊也。”②

面对着盐务“积弊相沿”的状况,左宗棠“亟筹通变之方”。同治三年(1864年),左宗棠向清廷上奏提出在浙江试行票运的建议。他“拟请杭、嘉、绍、松四所一律试改票盐,无论新商旧商,但能纳资到库,即给票认地行运。并于各府设立府局,稽查销数。所收课银,全数提作正课,解充军饷。内外杂课,概行停支。……总之,创办之始,首重辑私以疏票引,痛革浮费以纾商困,核减卖价以敌邻私,严查煎数以杜影射。舍此四者,别无良策。”③第二年,左宗棠又上奏请求在福建试行票运。他说:“闽省盐务,积弊相沿,已非一日,全纲受病,亦非一端。……计惟改行票运,厘、课并抽,庶可借图整饬。”①于是,左宗棠“毅然有改行票运,试办一年之请”。通过“试办票运,实收实解,方且一洗从前挪移陋习。从前解款半,而今解款倍之,其无侵蚀之事可见。旧商只令照额认为,分别买票帮销,完缴课厘,不准挂欠,一切浮费概行革除”。左宗棠在福建试行票运仅半年,“所收实解之款已抵前此一年及一年半之数”,而且“察之商情,均以为便也”。②这说明各种“浮费”的数目要比清政府对盐务的正课高出二至三倍,左宗棠把盐务称作“腥羶之场”、“奸弊之薮”不是没有根据的。左宗棠将上自闽浙总督衙门,下“至大小盐务衙门规费一概革除,计所裁之数每年不下七八万两,又停收一切杂支之款。是皆向之所谓以陋规太多为苦者,一经厘革净尽,群情欣然,如沉疴之释体”。③左宗棠还建议将盐商历年“积欠带输筹银分别减免,总期商力稍纾,渐能照额买票赶运畅销,或可以盈补绌”。④左宗棠在福建试行闽盐票运一年并取得明显的成效后,于同治五年(1866年)上奏请求将闽盐票运著为定章。他指:

一年期内尽心筹办,取从前销册两相比较,赢绌迥殊。如果著为定章,得人而理,庶几弊尽利生,商民均便,有裨国计,良非浅鲜。设非遇阴雨过多,场壤缺产,地方有事,馆埠滞销,课额当不至过于减少也。……如有额外加买运帮行销者,固听其便;或销数短绌,事出有因,以至本代票额不能买足者,亦似应准予尽征尽解,不限以额,俾纾商力而保利源。

这样,闽盐票运制度的实施,使得所有愿意运盐的商人都可以通过领票的方式进行较为自由的运销。左宗棠盐务改革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商民均便”和“纾商力”。这同道光十一年(1831年)两江总督陶澍进行的淮盐改革颇有相通之处。陶澎在淮北推行票盐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商困课绌,发岌不可终日”②的问题。道光十五年十二月(1836 年 1 月),接署两江总督兼两淮盐政的林则徐对陶澍的票盐改革予以赞赏,认为前督臣“陶澍于辛卯纲起,将湖运滞食各岸减轻科则,改行票盐”,是“试行有效”的。③曾协助陶澍进行淮盐改革的魏源指出:“票盐特尽革中饱蠹弊之利,以归于纳课请运之商,故价减其半而利尚权其赢也。”④显然,左宗棠继承了陶、林、魏的思想和作法。光绪八年(1882年),左宗棠任两江总督时对陶澍的淮盐改革表示敬佩,他认为“道光十一年前督臣陶澎创行票法以救淮北之穷,严剔陋规以除准南之弊”①是卓有成效的,可惜的是这次改革行之不久便受到“格守遗法”者的干扰,加上后来太平天国起义席卷东南,“金陵被陷,盐法荡然”。左宗棠在两江总督任内力主淮盐票运,“定为永远章程,庶几裕课、便民、恤商三者兼权并计推行,尽利其法,乃可大而可久。每于接见僚属士绅时,往复谘商,得其大概,而新旧商贩知事在必行,行之宜有益无损,于是领票认引者纷纷而来。”②

在茶务方面,左宗棠也以纾商力为改革的重点。同治十一年(1872 年),左宗棠在甘肃颁布了《变通试办茶务章程》,系统提出了他的变通、改革主张。该章程的内容有四条:

一,招商应先行清欠也。查商人欠课甚巨,又有积欠各案官本生息银两,以此众皆视茶务为畏途。非畏茶务,畏积课也。……若不通融办理,亦谁敢充商,以滋巨累?……庶积欠既清,后累可免;商累既蠲,商情自期踊跃。

二、招商应先行清引也。……其初原因茶引畅销定额,兹茶务停废已经十载,复议招商试行,事同创始,势难如额行销。应候陕、晋二省新商募到,由该总商查明共承引数若干,饬令众商量力领票,措资前赴湖南采办。三、招商先行清课也。……本行商人及外行商贾所以视茶务为畏途者,亦因杂课繁重之故。……应将每引一道每年杂课银一两四钱零停止征收,以法宿弊而重正课。四、招商应先行清商也。向来甘省茶务,本地商民赀本微薄,不能承引,其力能承引之大商均籍隶山西。……查传力能承引之商,令于陕西先开官茶总店,一面试办新引。商情既无疑虑,庶期踊跃争趋。

清欠以免商累、清引而实行票茶、清课以除陋规、清商而明晰商情是左宗棠茶务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招商”办茶务的基本前提。

当然,左宗棠提出改革盐务、茶务的主张是为了增加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如此实施的结果毕竟也有助于商力的恢复与发展。此外,左宗棠还在闽浙总督任内主张停止船捐“以纾商力”②,在担任陕甘总督期间主张废除甘肃省内使用的货币司钞,以改变行使司钞“仅止省城内外,外来商贾不肯携带出外交易,而销路日塞,商贾因之裹足不前,百物翔贵,民困愈多”的状况。司钞停止使用后,甘肃省出现了“商民均便”、“大路疏通,百货并集,市价有减无增,群情欣悦”③的局面。

(二)挽回利权

左宗棠经济思想中最能代表时代特色的部分是其挽回利权的主张。这一思想是针对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而提出的,其中心内容是同外商竞争和“权自我操”、“收回洋人夺去之利”。挽回利权思想所产生的积极效应,有助于扶持和推进中国近代工商业在同外国资本主义的竞争中得以生存与发展。

左宗棠创办福州船政局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反对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带有鲜明的挽回利权色彩。他意识到外国轮船航运业对中国旧式运输业的破坏,使得江、浙一带依靠运送漕粮为生的沙船商面临着完全破产的危机。清代的漕粮本来由运河北运,道光六年(1826 年),由于运河阻塞,道光皇帝下令将其改为海运。这样,在江、浙一带,逐步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的沙船商人主要行驶于北洋航道,担负着漕粮北运和其他物资转运的局面。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上海以南的五个通商口岸被迫向列强开放,外国轮船航行于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沿海进行贸易。由于上海以北的口岸还未开放,因而对漕运的影响并不太大。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中英、中法《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的订立,使中国沿海和长江增添了十几个通商口岸,其中有北方沿海的牛庄、登州、天津。从咸丰八年(1858 年)起,外国轮船开始经营北洋航线的沿海转口贸易。当时中国的沙船商人在北运漕粮后,回程主要装载牛庄、登州等地的大豆、豆饼等物,以此为“谋生之路”,勉强与外商竞争。同治元年(1862 年),由于清政府开放“豆禁”,致使“中国商船立见废弃,沿海居民生计壅阻”。①也在同治元年、同治二年期间,洋商鉴于在华经营轮船航运业大获其利的情况,即“往返一次所收水脚足敷(轮船)成本”②,便纷纷插足于这一领域的竞争,仅在这两年之中就有 20 家洋行在上海经营起轮船业务,可谓大利所在,趋之若骛。面对这一严重状况,左宗棠认为中国必须改变旧式的沙船运输为新式的轮船航运。他指出:

自洋船准载北货行销各口,北地货价腾贵,江浙大商以海船为业者,往北置货,价本愈增,比及南回,费重行迟,不能减价以敌洋商。日久销耗愈甚,不惟亏折货本,寝至歇其旧业。滨海之区,四民中商居什之六七,坐此阛阓萧条,税厘减色,富商变为窭人,游手驱为人役。并恐海船搁朽,目前江浙海运即有无船之虑,而漕政益难措手。是非设局急造轮船不为功。

可见,左宗棠主张自造轮船的目的带有支持中国商人同外商竞争和解决漕运两个方面的意义。当然,左宗棠因受到社会历史的局限,他当时并没有十分弄清楚兵船与商船的区别,甚至以为轮船能够兼兵船与商船之用,既有加强海防的意义,又有振兴经济的作用。所以,他建议所造轮船的船型乃兵商兼顾,“以新造轮船运糟,而以雇沙船之价给之,漕务毕则听受商雇,薄取其值,以为修造之费。海疆有警,专听调遣,随贼所在,络绎奔赴,分攻合剿,克期可至”。“故船成之后,不妨装载商货,借以捕盗而护商,兼可习劳而集费,似岁修经费无俟别筹也”。他还由此推论说:“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举,商民之困纾,海关之税旺,一时之费,数世之利也。”①这些主张的提出,对于人们逐步接受轮船这个新事物是有着积极影响的。“沙船自沪达津以月计,轮船自沪达津以日计”②,表明以轮船取代沙船的近代化趋向是不能逆转的。可贵的是,左宗棠“官轮商雇”的思想,正是适应了当时许多商人向近代轮船运输业转化的要求,从而有利于打破外国轮船商垄断中国航运业的局面。同治十一年(1872 年),中国第一家近代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成立,恰恰带有对外挽回利权和对内淘汰旧式沙船而促进航运业近代化的双重作用。轮船招商局的创办人李鸿章不仅认为:“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则“须华商自立公司”以同洋商竞争,还指出:“江浙沙宁船只日少,海运米石日增,……请以商局轮船分装海运米石,以补沙宁船之不足。”③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在挽回航运业利权的过程中,采用轮船运输和设立轮船公司的重要性。对此,左宗棠不无感慨他说:“宗棠原奏请以新造轮船运漕,而以所雇沙船之价给之,并听商雇,薄取其值,藉以护商捕盗,与见设之招商船局所议略同。”①左宗棠的见地是先于并高出同时代其他人的。

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并不是帮助中国发展资本主义,而是要把中国变成它们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这是不言而喻的。当中国处于半殖民地的状况下,外国侵略分子纷纷插足中国事务,当然不会放弃对近代新式工业的干预。对此,左宗棠采取了相对抗的态度。福州船政局创办伊始,左宗棠致函总理衙门,陈述他对于设厂造船一事“思之十余年,诹之洋人,谋之海疆官绅者又已三载”。创办之前“不得不密者,缘彼族险競嗜利,有利于我之事,彼必挠之”。西方各国“或以利器不可示人之说,行期间于外国,或以工繁费巨事难必成之说,行其间于中国,使我疑信相参,颠倒于彼术之中,而彼得久据其利。”②事实果然如此。英国驻华领事“以造船费大难成,不如买现成船为便宜”,来干扰船政局的设立。法国驻华公使也鼓吹中国自造之船,每艘较买外国现成之船,“价银总有数倍之差”。他们的用意无非是企图使清政府长期依赖外国人购买船舰,以此“为牟利之张本”。③

左宗棠就外国茶商垄断茶叶贸易问题,主张对中国商人征收茶税不设定额,以维持华商的生计而不致于被洋商挤垮。左宗棠指出,茶叶的行销“以外洋商贩为大宗,每年春间,新茶初到,省垣洋商昂价收买,以广招徕。迨茶船拥至,则价值顿减,茶商往往亏折资本。加以浙江、广东、九江、汉口各处,洋商茶栈林立,轮船信息最速,何处便宜,即向何处售买。”①因此,华商“起运、运销茶税,碍难议设定额”。这对于保护华商是有利的。

光绪八年(1882 年),左宗棠主张为徐州铜山县境内的利国煤铁矿减税,以敌洋商。是年,利国煤铁矿兴办,招商集资,设局开采。左宗棠根据矿务承办人胡思燮的呈请,上奏指出:“创办之始,购办机器有费,聘请矿司有费,以及起造厂屋厂炉一切无不有费,聘请矿司有费,以及起造厂屋厂炉一切无不有费,所需成本为数甚巨。若不酌减税银,非但成本更重,而洋产亦难敌矣。”因此,左宗棠请求“减税银以期畅销”、“以维国本”。②

左宗棠还反对外商对中国纺织业的染指。光绪九年(1883 年),左宗棠致函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倡办者李鸿章说:“上海织布局此禀,在沪华商遵案附股入局合办,似可照准。惟上年禁止机器纺纱,原以华民生计攸关为言,恐机器一行,失业者多,无从安置,故洋人亦无能相强,然觊觎之心固未绝也。兹由局禀,清华商附股合办,洋人得有藉口,必烦词絮聒,无以折服其心。与其转圜于后,不若慎之于前。”③透过左宗棠的这段话,可以看出他对华商附股合办机器织布局是赞同的。左宗棠担心的是一旦扩大华商附股入局的规模,外商便会以此为借口在华设立纺织厂,对此他是坚决反对的。因此,从上述全段函件的内容来看,左宗棠是把“恐机器一行,失业者多,无从安置”一句话作为杜外人觊觎之心、防外人藉端之口来使用的,并不表明他反对近代的机器生产。有的论者采取掐头去尾的方式,单独抽出“恐机器一行,失业者多”这一句话来论证左宗棠不重视工商业的发展,而是保固自然经济,未免与事实不符。左宗棠防止外商对中国纺织业的插足是有积极意义的。其实,早在同治四年(1865 年)英商便计划在上海兴建棉纺织厂,吸收中外商人投资,由于华人“绝无顾而问者,议遂中止”。①然而,外国侵略者不甘就此罢休, 19 世纪 70 年代以后更千方百计地企图设厂制造纱布,由于清朝各方面的反对和抵制,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 年)《马关条约》签订前,它们设厂的阴谋活动一直未能得逞。②左宗棠可以算是反对和抵制外商在华设纺织厂的代表人物之一。

左宗棠善于把反对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同近代反侵略战争联系起来。在中法战争期间,他针对法国驻华公使福禄诺在天津议订《简明条约》的五条内容,于光绪十年(1884 年)写下了《时务说帖》,其中就该约第三条内所谓的“中国宜许以毗连越南北圻之边界,所有法、越与内地货物听凭购销,商约税则务期格外和衷,其于法国商务极为有益”的论调进行了驳斥。左宗棠指出:

查越南南折西贡六省沦为异域,该国精华已竭,局势岌岌不支,犹幸有北圻堪以支格。而北圻尤滇、粤屏蔽,与吾华接壤,五金之矿甚旺,法人垂涎已久。若置之不顾,法人之得陇望蜀,势有固然。追全越为法所据,将来生聚、训练、纳税、征粮,吾华何能高枕而卧?若各国从而生心,如俄人垂涎朝鲜、英人觊觎西藏、日本并琉球、葡萄牙据澳门,鹰眼四集,圜向吾华,势将狧糠及米,何以待之?此固非决计议战不可也。……论通商,必指定南北圻交界之所设立码头,红河行船必权操自我。而与欧洲各国公立条约,皆得通商,毋使法人专利,庶彼此铃制,俾法人不另生希冀之心。如犹不从,则仍示以战。

此时左宗棠能够意识到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将导致中国面临着被列强瓜分的危局,表明他已站在时代的高度思索这一关系到中华民族存亡的问题。同时左宗棠主张同各国“皆得通商”,也反映出他的经济思想中已带有浓厚的开放色彩,而且这一思想恰是以“权操自我”为核心的。

道光十一年(1885 年),左宗棠在福州奏请创办机器制糖厂时,强调必须“收回洋人夺去之利”。他指出,自与外洋通商以来,外商每年从福建购买红白糖数十万石,按说当地农民本来可以富裕起来,但他们愈加勤劳的结果却是愈来愈贫困,“考厥缘由,证诸西艺,盖中国贫农制器不精,熬煎失法,不能与外夷比”。“今外夷互市,彼精我粗,彼巧我拙,虽购华糖,并非自食”,外商在“香港等处已广设机厂,提红糖变为白糖,以其半载回彼国,半仍卖还华商,皆获重利。中国贫农之辛苦,不能自享其膏腴,岁产徒饶,利权外属,无如之何”。其实,制糖“由红提白之法,中国亦可自行”。中国设立机器制糖厂,“不夺民间固有之利,收回洋人夺去之利,更尽民间未尽之利”。他建议“先派熟知糖务之员,亲赴美国产糖之区,参观做法,购小厂机器,兼雇洋工数名来华试制”。糖厂由那些“不搭洋股”的商人“呈资入股”兴办。①

(三)听任商办企业

左宗棠经济思想中能够反映中国资本主义发展趋向的部分是其听任商办的思想。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没有能够像西方资本主义经历了简单协作、手工工场和产业革命后出现的大机器工业三个阶段,而是走上了一条艰难的独特道路。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已经孕育的资本主义萌芽,在封建势力的压抑下,没有发展到直接向近代工业过渡的阶段。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又斩断了中国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道路。直到 19 世纪 60—70 年代,随着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和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才使中国资本主义民用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具备了客观的条件。从 70 年代初开始,洋务派创办了一批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近代民用企业。同时,一批拥有财富的地主、商人(包括买办商人)及官僚认识到投资于新式工业的好处,便把他们积累的一部分资本开始投资于洋务派创办的民用企业,还有一部分人则独自投资经营近代工业,创办了许多商办企业。这样,在兴办近代企业的过程中,官办与商办既有联系又有矛盾。特别是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官办的弊端不断暴露,日益成为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于是,一些进步思想家纷纷批评官办的弊害,主张商办企业。王韬(字紫诠,江苏吴县人)认为:“官办不如商办,官办费用浩繁,工役众伙,顾避忌讳之虑甚多,势不能展其所长。”①郑观应说:“一归官办,枝节横生,或赢或亏,莫敢过问。”②本书传主同样意识到这一问题,指出:“招商办理,乃期便利。一经官办,则利少弊多,所铸之器不精而费不可得而节。”③因此,由官办而转向商办代表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向。

左宗棠作为清政府的地方要员主张兴办近代工矿业,不反对官办企业,强调“官商合办”,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左宗棠立论的角度则是在主张官办的前提下,更侧重于商办的意义。左宗棠说:“大抵矿务须由官办,无听民私采之理。惟官开之弊防不胜防,又不若包商开办,耗费少而获利多。似须以官办开其先,而商办承其后。”④这同郑观应论开矿的思想颇有吻合之处。郑观应指出:矿务“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倚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必官督商办,各有责成:商招股以兴工,不得有心隐漏;官稽查以征税,亦不得分外诛求。则上下相维,二弊俱去。”①在 19 世纪 70 年代以前,清政府对矿务控制颇严,把商人开采视为例禁。左宗棠能够提出“商办承其后”的主张是非常可贵的。

在左宗棠论述近代工矿业的言论中,对听任商办问题多次提出了颇有见地的主张。光绪三年(1877 年),左宗棠在评议官办的基隆煤矿时说:“即台郡近事言之,鸿荒乍辟,物产丰盈,煤矿樟脑本有可言之利。西法听商经营,官收其税,故所为多成,国计亦裕。若由官先给成本,并商之利而笼之,则利未见而官已先受其损。盖商与工之为官谋,不如其自为谋。其自为谋也尚有工与拙之分,其为官谋更可知也。”

左宗棠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听商经营”之法是赞叹不已的。光绪四年(1878年),左宗棠在新疆主张“为政先求利民”。他的利民措施之一是为农民制造适用的农具。左宗棠指出“农器为作苦所必需”,应当在乌鲁木齐开采生铁,设立铸厂。铸厂的创建“须招商办理”,不能官办,因为官办“利少弊多”,“不如其已也”。左宗棠还主张:“金河一带淘取沙金,从前既未设厂,应即听民自采,官只抽分可耳。”①第二年,左宗棠在批复其部下禀请是否到远离肃州八百里的山中采金问题时指出:“官采不能获利,徒耗采本,应作罢论。”②左宗棠还在新疆提倡使用制钱,主张“开设钱店汇庄,应候地方富庶,商贾流通,听民自谋,无须官为之强,强也不行也。”③

左宗棠认为经营商务要按“商规”办理。光绪八年(1882年),他在徐州利国矿务招商章程的批示中指出:“集资开采利国驿煤铁,仿用西洋,购买机器、铁炉,酌雇一二洋人管理机器,事属可行。”“所请矿务一应事宜,概照买卖常规,以免糜费,最为扼要。”集商招股中“商本赢亏”均“由商任”。④在官办与商办这一组关系中,前者体现的是清朝封建政权对企业的控制,后者反映的则为新兴的资本主义力量在企业中的活力。左宗棠对官方办企业的弊端给予了充分的揭露,并且指出“以官经商可暂而不可久”⑤,表明他的经济思想已开始冲出封建传统思想的樊篱而逐步跨入资本主义思想的门槛。他上述思想言论的归结点即是:“听商经营”,“听民自采”。左宗棠的这一思想有利于中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综观左宗棠的经济思想,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和工商业均提出了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当然,左宗棠在对待农业同工商业的关系方面,虽然都予以重视,强调“以农为经,以商为纬”,但他仍然摆脱不了传统的本末观的影响,这是毋庸讳言的。如左宗棠认为:“税厘一项,取之商贾较之取诸农民本末攸分。”①他还说:“民安于陇亩,人心既固,民气自强。彼以逐末而终致贫寡者,我以务本而自致富强。”②说明左宗棠在农业和工商业的重心方面有偏重于农业的倾向。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左宗棠并不是要限制和阻止工商业的发展,而是大力主张振兴工商业,通过盐务和茶务的改革以纾商力,通过自办工商业以挽回被外人夺去之利,通过提倡听任商人办理企业以增强经济活力,这是有助于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壮大的,左宗棠经济思想的主导方面顺应了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潮流。

② 《管子·小匡》。

③ 《商君书·弱民》。

④ 《管子·立政》。

⑤ 《商君书·外内》。

⑥ 《韩非子·五蠹》。

① 《中国经济思想简史》,上册,第 145—146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8 年版。

① 《变通试办茶务章程》,《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 452 页。

② 《闽商力顾票运课厘恳免兼征帑息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95 页。

③ 《闽商应带完课银请归票运案内收算划完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75 页。

④ 《闽盐票运成效截数造报拟请著力定章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91 页。

⑤ 《沥陈闽省鹾务积弊请试行票运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2 册,第 132 页。

① 《沥陈闽省鹾务积弊请试行票运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2 册,第 132 页。

② 《沥陈闽省鹾务积弊清试行票运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2 册,第 133 页。

③ 《两浙商盐议请试行票运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1 册,第 530 页。

① 《沥陈闽省鹾务积弊请试行票运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2 册,第 134 页。

② 《沥陈闽盐试行票运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2 册,第 323 页。

③ 《沥陈闽盐试行票运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2 册,第 324 页。

④ 《沥陈闽盐试行票运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2 册,第 325 页。

① 《闽盐票运成效截数造报拟请著为定章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90—91 页。

② 赵尔粪等:《清史稿·陶澍传》,第 38 册,第 11606 页,中华书局 1977 年版。

③ [清]林则徐:《甲午纲淮北盐课奏销额款全清折》,《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 318 页,中华书局1965 年版。

④ [清]魏源:《淮北票盐志叙》,《魏源集》,下册,第 439 页。

① 《筹办淮鹾力图兴复引岸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九,页一一。

② 《筹办淮鹾力图兴复引岸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九,页一五。

① 《变通试办茶务章程》,《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 451—453 页。

② 《清将浙籍商船停免船捐片》,《左宗棠未刊奏折》,第 152 页,岳麓书社 1987 年版。

③ 《请敕部核销甘省部司各钞票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5 册,第 433—434 页。

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页五○。

② [清]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8 册,第 96 页。

③ 《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60—61 页。① 《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62—64 页。② 《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一日沈葆桢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15 页。

③ 《试办招商轮船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页三二至三三。

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三,页四一。

②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六二。

③ 《海防档》(乙),《福州船厂》,第 1 册,第 13—14 页。

① 《闽省征收起运运销茶税银两未能定额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160—161 页。

② 《开采徐州铜山县境煤铁援案请减税银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九,页七二。

③ 《与李少荃傅相》,《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三一至三二。

① 《申报》,1879 年 3 月 21 日。

② 李时岳、胡滨:《从闭关到开放——晚清“洋务”热透视》,第 215 页,人民出版社 1988 年版。

① 《时务说帖》,《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577—579 页。

① 《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三,页五四至五五。

① [清]王韬:《韬园文录外编》,卷一○,页三○一。

② [清]郑观应:《船政》,《郑观应集》,上册,第 212 页。

③ 《署镇迪周道崇傅禀乌垣等处善后事宜并金巡检劣迹及捕蝻诸事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428 页。

④ 《与周渭臣提军》,《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三,页二四。

① [清]郑观应:《开矿·上》,《郑观应集》,上册,第 704 页。

② 《答何小宋制军》,《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九,页七。

① 《署镇迪周道崇傅禀乌垣等处善后事宜并金巡检劣迹捕蝻诸事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427—429页。

② 《刘道璈禀省城东关外地方宽厂堪以建造机器房屋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443 页。

③ 《札镇迪周署道筹办善后事宜》,《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526—527 页。

④ 《徐州道详转陈胡恩燮拟办利国矿务招商章程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466 页。

⑤ 《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三,页五五。

① 《巩秦阶唐道启荫洋据阶州禀报商民滋事厘局一案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213 页。

② 《病势增剧恳恩开缺回籍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九,页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