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者,鲁人也,①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 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②犹复以为将。
注①索隐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 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 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 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注②索隐左传“齐人灭遂”,杜预云“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也”。正义故城在兖 州龚丘县西北七十六里也。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①桓公与庄公既盟于□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②桓 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③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今鲁城坏□压齐境,④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北面就髃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 欲倍其约。⑤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 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注①索隐杜预云:“济北东阿,齐之柯邑,犹祝柯今为祝阿也。”
注②索隐匕音比。刘氏云“短剑也”。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其头类匕,故云“匕 首”也。
注③索隐公羊传曰:“管子进曰:‘君何求?’”何休注云:“桓公卒不能应,管 仲进为言之也。”
注④索隐齐鲁邻接,今齐数侵鲁,鲁之城坏,□压近齐之境也。
注⑤索隐倍音佩也。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①
注①索隐“专”字亦作“剸”,音同。左传作“鱄设诸”。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①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 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 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 以外事。”②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注①索隐地理志临淮有堂邑县。
注②索隐言其将有内难弒君之志,且对外事生文。吴世家曰“知光有他志”。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①次曰夷眛,②次曰季子札。
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 余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 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 臣以求立。
注①索隐祭音侧界反。
注②索隐亡葛反。公羊作“余末”。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①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 盖余、属庸②将兵围楚之□;③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
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 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
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 无如我何。”④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注①索隐春秋昭二十六年“楚子居卒”是也。吴世家云“十二年”,此云“九年”, 并误。据表乃左传合在僚之十一年也。
注②索隐属音烛。二子,僚之弟也。左传作掩余、属庸。掩盖义同,属烛字相乱耳。
注③索隐事在鲁昭二十七年。地理志庐江有灊县,天柱山在南。音潜。杜预左传注 云“灊,楚邑,在庐江六县西南也”。正义灊故城在寿州霍山县东二百步。
注④索隐左传直云“王可杀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则是专设诸度僚可杀, 言其少援救,故云“无柰我何”。太史公采其意,且据上文,因复加以两弟将兵外困之 辞。而服虔、杜预见左氏下文云“我尔身也”,“以其子为卿”,遂强解“是无如我何” 犹言“我无若是,谓专诸欲以老弱托光”,义非允惬。王肃之说,亦依史记也。
四月丙子,①光伏甲士②于窟室中,③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 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④酒既酣,公子光详为⑤足疾, 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⑥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⑦王 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
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 子以为上卿。
注①索隐注僚之十二年夏也,吴系家以为十三年,非也。左氏经传唯言“夏四月”, 公羊、谷梁无传,经更与左氏、吴系家同。此传称“丙子”,当有所据,不知出何书。
注②索隐左传曰“伏甲”,谓甲士也。下文云“出其伏甲以攻王”。
注③集解徐广曰:“窟,一作‘空’。”
注④集解音披。索隐音披,兵器也。刘逵吴都赋注“铍,两刃小刀”。
注⑤索隐上音阳,下如字。左传曰“光伪足疾”,此云“详”,详□伪也。或读此 “为”字音伪,非也。岂详伪重言耶?
注⑥集解徐广曰:“炙,一作‘炮’。”正义炙,者夜反。
注⑦索隐刺音七赐反。
其后七十余年而晋有豫让之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阖闾元年至三晋灭智伯六十二年。豫让一作‘襄’。”
豫让者,晋人也,①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②去而事智伯,③智伯甚 尊宠之。及智伯伐赵襄子,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赵襄 子最怨智伯,④漆其头以为饮器。⑤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 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乃变名姓为 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厕之刑人,则豫让, 内持刀兵,曰:“欲为智伯报仇!”
左右欲诛之。襄子曰:“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 此天下之贤人也。”卒醳去之。⑥
注①索隐案:此传所说,皆约战国策文。
注②索隐案:左传范氏谓昭子吉射也。自士会食邑于范,后因以邑为氏。中行氏, 中行文子荀寅也。自荀林父将中行后,因以官为氏。
注③索隐案:智伯,襄子荀瑶也。襄子,林父弟荀首之后。范、中行、智伯事已具 赵系家。
注④索隐谓初则醉以酒,后又率韩、魏水灌晋阳,城不没者三板,故怨深也。
注⑤索隐案:大宛传曰“匈奴破月氐王,以其头为饮器”。裴氏注彼引韦昭云“饮 器,椑榼也”。晋灼曰“饮器,虎子也”。皆非。椑榼所以盛酒耳,非用饮者。晋氏以 为亵器者,以韩子、吕氏春秋并云襄子漆智伯头为溲杅,故云。正义刘云:“酒器也, 每宾会设之,示恨深也。”按:诸先儒说恐非。
注⑥索隐卒,足律反。醳音释,字亦作“释”。
居顷之,豫让又漆身为厉,①吞炭为哑,②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 行见其友,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曰:“我是也。”其友为泣曰:“以子之 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③顾不易邪?④何乃残身苦 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 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⑤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 其君者也。”⑥
注①集解音赖。索隐疠音赖。赖,恶疮病也。凡漆有毒,近之多患疮肿,若赖病然, 故豫让以漆涂身,令其若癞耳。然厉赖声相近,古多假“厉”为“赖”,今之“癞”字 从“疒”,故楚有赖乡,亦作“厉”字,战国策说此亦作“厉”字。
注②索隐哑音乌雅反。谓瘖病。战国策云:“漆身为厉,灭须去眉,以变其容,为 乞食人。其妻曰:‘状貌不似吾夫,何其音之甚相类也?’让遂吞炭以变其音也。”
注③索隐谓因得杀襄子。
注④索隐顾,反也。耶,不定之辞。反不易耶,言其易也。
注⑤索隐刘氏云:“谓今为疠哑也。”
注⑥索隐言宁为厉而自刑,不可求事襄子而行杀,则恐伤人臣之义而近贼,非忠也。
既去,顷之,襄子当出,豫让伏于所当过之桥下。①襄子至桥,马惊,襄子曰: “此必是豫让也。”使人问之,果豫让也。于是襄子乃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 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雠,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 之报雠之深也?”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觽人遇我,我故觽人报之。 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襄子喟然叹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为智 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
子其自为计,寡人不复释子!”使兵围之。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 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 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
于是襄子大义之,乃使使持衣与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②曰:“吾可以下报 智伯矣!”遂伏剑自杀。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
注①正义汾桥下架水,在并州晋阳县东一里。
注②索隐战国策曰:“衣尽出血。襄子回车,车轮未周而亡。”此不言衣出血者, 太史公恐涉怪妄,故略之耳。
其后四十余年而轵有聂政之事。①
注①集解自三晋灭智伯至杀侠累,五十七年。
聂政者,轵深井里人也。①杀人避仇,与母﹑姊如齐,以屠为事。
注①索隐地理志河内有轵县。深井,轵县之里名也。正义在怀州济源县南三十里。
久之,濮阳严仲子①事韩哀侯,②与韩相侠累③有却。④严仲子恐诛,亡去,游求 人可以报侠累者。至齐,齐人或言聂政勇敢士也,避仇隐于屠者之闲。严仲子至门请, 数反,然后具酒自畅⑤聂政母前。酒酣,严仲子奉黄金百溢,前为聂政母寿。聂政惊怪 其厚,固谢严仲子。严仲子固进,而聂政谢曰:
“臣幸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⑥以养亲。亲供养备,不敢 当仲子之赐。”严仲子辟人,因为聂政言曰:“臣有仇,而行游诸侯觽矣;
然至齐,窃闻足下义甚高,故进百金者,将用为大人麤粝之费,⑦得以交足下之驩, 岂敢以有求望邪!”聂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⑧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 政身未敢以许人也。”⑨严仲子固让,聂政竟不肯受也。
然严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
注①索隐高诱曰:“严遂,字仲子。”
注②索隐案:表聂政杀侠累在列侯三年。列侯生文侯,文侯生哀侯,凡更三代,哀 侯六年为韩严所杀。今言仲子事哀侯,恐非其实。且太史公闻疑传疑,事难旳据,欲使 两存,故表﹑传各异。
注③索隐上古夹反,下力追反。案:战国策侠累名傀也。
注④索隐战国策云:“韩傀相韩,严遂重于君,二人相害也。严遂举韩傀之过,韩 傀叱之于朝,严遂拔剑趋之,以救解。”是有却之由也。
注⑤集解徐广曰:“一作‘赐’。”索隐徐氏云一作“赐”。案:战国策作“觞”, 近为得也。正义数,色吏反。
注⑥集解此芮反。索隐邹氏音□,二义相通也。
注⑦正义粝犹麤米也,脱粟也。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大人。
汉书宣元六王传‘王遇大人益解,为大人乞骸去’。按大人,宪王外祖母。古诗云 ‘三日断五疋,大人故言迟’是也。”
注⑧索隐言其心志与身本应高絜,今乃卑下其志,屈辱其身。论语孔子谓“柳下惠 降志辱身”是也。
注⑨索隐礼记曰:“父母存,不许友以死。”
久之,聂政母死。既已葬,除服,聂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①鼓刀以屠; 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 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奉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 睚鴺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得嘿然而已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 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乃遂西至濮阳,见严仲子曰:“前日所以不许仲子者, 徒以亲在;今不幸而母以天年终。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严仲子具告曰: “臣之仇韩相侠累,侠累又韩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多,居处兵韂甚设,臣欲使人刺之, *(觽)*终莫能就。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聂政曰:“韩 之与韂,相去中闲不甚远,②今杀人之相,相又国君之亲,此其势不可以多人,多人不 能无生得失,③生得失则语泄,语泄是韩举国而与仲子为雠,④岂不殆哉!”遂谢车骑 人徒,聂政乃辞独行。
注①正义古者相聚汲水,有物便卖,因成市,故云“市井”。
注②索隐高诱曰:“韩都颍川阳翟,韂都东郡濮阳,故曰‘闲不远’也。”
注③索隐无生得。战国策作“无生情”,言所将人多,或生异情,故语泄。此云 “生得”,言将多人往杀侠累后,又被生擒而事泄,亦两俱通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作‘难’。”索隐徐注云一作“难”。战国策谯周亦同。
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韂侍者甚觽。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 ①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②自屠出肠,遂以死。
注①集解徐广曰:“韩烈侯三年三月,盗杀韩相侠累。侠累名傀。战国策曰‘有东 孟之会’,又云‘聂政刺韩傀,兼中哀侯’。”索隐战国策曰:“政直入,上阶刺韩傀, 傀走而抱哀侯,聂政刺之,兼中哀侯。”高诱曰:“东孟,地名也。
注②索隐皮面谓以刀割其面皮,欲令人不识。决眼谓出其眼睛。战国策作“抉眼”, 此“决”亦通,音乌穴反。
韩取聂政尸暴于市,①购问莫知谁子。于是韩*(购)*县*[购]*之,有能言杀相侠累 者予千金。久之莫知也。
注①正义暴,蒲酷反。
政姊荣①闻人有刺杀韩相者,贼不得,国不知其名姓,暴其尸而县之千金,乃于邑 ②曰:“其是吾弟与?嗟乎,严仲子知吾弟!”立起,如韩,之市,而死者果政也,伏 尸哭极哀,曰:“是轵深井里所谓聂政者也。”市行者诸觽人皆曰:“此人暴虐吾国相, 王县购其名姓千金,夫人不闻与?何敢来识之也?”荣应之曰:“闻之。然政所以蒙□ 辱自弃于市贩之闲者,为老母幸无恙,③妾未嫁也。亲既以天年下世,妾已嫁夫,严仲 子乃察举吾弟困□之中④而交之,泽厚矣,可柰何!士固为知己者死,今乃以妾尚在之 故,重自刑以绝从,⑤妾其柰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大惊韩市人。乃大呼天 者三,卒于邑悲哀而死政之旁。
注①集解一作“嫈”。索隐荣,其姊名也。战国策无“荣”字。
注②索隐刘氏云:“烦冤愁苦。”
注③索隐尔雅云“恙,忧也”。楚词云“还及君之无恙”。风俗通云“恙,病也。 凡人相见及通书,皆云‘无恙’。”又易传云,上古之时,草居露宿。恙,啮虫也,善 食人心,俗悉患之,故相劳云“无恙”。恙非病也。
注④索隐案:察谓观察有志行乃举之。刘氏云察犹选也。
注⑤集解徐广曰:“恐其姊从坐而死。”索隐重音持用反。重犹复也。为人报雠死, 乃以妾故复自刑其身,令人不识也。从音踪,古字少,假借无旁“足”,而徐氏以为从 坐,非也。刘氏亦音足松反。正义重,直龙反。自刑作“刊”。说文云“刊,剟也”。 按:重犹爱惜也。本为严仲子报仇讫,爱惜其事,不令漏泄,以绝其踪夡。其姊妄云为 己隐,误矣。
晋﹑楚﹑齐﹑韂闻之,皆曰:“非独政能也,乃其姊亦烈女也。乡使政诚知其姊无 濡忍之志,①不重暴骸之难,②必绝险千里以列其名,姊弟俱僇于韩市者,亦未必敢以 身许严仲子也。严仲子亦可谓知人能得士矣!”
注①索隐濡,润也。人性湿润则能含忍,故云“濡忍”也。若勇躁则必轻死也。
注②索隐重难并如字。重犹惜也,言不惜暴骸之为难也。
其后二百二十余年秦有荆轲之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聂政至荆轲百七十年尔。”索隐徐氏据六国年表,聂政去荆轲 一百七十年,则谓此传率略而言二百余年,亦当时为不能细也。正义按:
年表从始皇二十三年至韩景侯三百七十年,若至哀侯六年,六百四十三年也。
荆轲者,韂人也。①其先乃齐人,徙于韂,韂人谓之庆卿。②而之燕,燕人谓之荆 卿。
注①索隐按:赞论称“公孙季功﹑董生为余道之”,则此传虽约战国策而亦别记异 闻。
注②索隐轲先齐人,齐有庆氏,则或本姓庆。春秋庆封,其后改姓贺。此下亦至韂 而改姓荆。荆庆声相近,故随在国而异其号耳。卿者,时人尊重之号,犹如相尊美亦称 “子”然也。
荆卿好读书击剑,①以术说韂元君,韂元君不用。其后秦伐魏,置东郡,徙韂元君 之支属于野王。②
注①集解吕氏剑技曰:“持短入长,倏忽从横。”
注②正义怀州河内县。
荆轲尝游过榆次,①与盖聂论剑,②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盖 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
使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 摄之!”③
注①正义并州县也。
注②索隐盖音古腊反。盖,姓;聂,名。
注③索隐摄犹整也。谓不称己意,因怒视以摄整之也。正义摄犹视也。
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①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