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嗑:亨。利用狱(1)。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1)。噬嗑而亨(2)。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3)。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4)。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1)。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2)。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1)。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1)。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1)。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1)。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上九:何校灭耳,凶(1)。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