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1)。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1)。过以“利贞”,与时行也(2)。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3)。有“飞鸟”之象焉(4)。“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5)。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初六:飞鸟以凶(1)。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1)。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1)。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1)。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1)。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2)。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1)。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