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雅说 [06]正信希有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何以故?”
“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
“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译】须菩提问佛说:“世尊,世间的众生,以后听到您这样的经文,能相信这些确实是您所说的吗?”

【译】[佛接着说]:“听到这些经文,哪怕是只有一个念头生起了纯洁的信仰之心的人,须菩提,如来佛也都会知道。这些众生一定会得到象四方上下虚空的宇宙一样的福德果报。”

【译】[须菩提问]:“为什么能得到这么多的福德果报呢?”

【译】[佛回答说]:“因为这些众生[在生起纯洁的信仰之心时],已不再拘泥于自己的相状、人的相状、众生的相状、一切事物的相状,并且不拘泥于佛法的相状,也不拘泥于非佛法的相状”。”

【译】[须菩提问]:“为什么说他们不拘泥于事物和佛法的相状了呢?”

【译】[佛回答说]:“因为这些众生如果心中有了事物的相状,就会拘泥留恋于自己、人、众生、事物的存在,如果有了佛法的相状,也会拘泥留恋于自己、人、众生、事物的存在。”

【译】[须菩提又问]:“为什么说他们已不拘泥于非佛法的相状了呢?”

【译】[佛回答说]:“因为如果有了非佛法的相状,同样会拘泥留恋于自己、人、众生、事物的存在。因此,不应当有佛法的相状,也不应当有非佛法的相状,根据这个教义,我常对你们这些和尚说,你们应该懂得我在讲说佛法时,为什么常常用船筏来作比喻。[佛法就象渡河的船筏一样,到了彼岸就应当把它舍弃。如果不舍弃,而是背着或抬着船筏行走,必然成为累赘。]佛法滑应当舍弃,又何况不是佛法的东西呢。”

后五百年

许多大德在解读这个“后五百年”时,都提到了正法、像法和末法。这儿有多个版本,一者说正法500年,像法500年,末法10000年,也有说正法500年,像法1000年,或正法和像法皆为1000年等。金刚经中所讲的后500年,是指佛灭度之后的第二个500年,也就是500年到1000年之间,肯定在唐朝之前了。

法,是指的方法、途径,和中国所讲的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道,是同一个意思。佛法就是通往成佛的方法,也就是心如何不执着于相的方法。这样的方法并没有固定的死方法,而是因人而异。如果说每个人都可以成佛,那么一切法比的佛法,这在第17品中有详细论述。

释迦牟尼已所讲的后500年,只是要表示佛去世后很久,仍然有人相信并按佛法修行。没有必要去辩论是像法时期还是末法时期。自古以来就有相信并成就佛法之人,并不是只有释迦牟尼一个,佛教中有很多佛,中国的老子、孔子、墨子、庄子、孟子、荀子等圣贤也都达到了佛同样的果位。

持戒修福生实信

为什么持戒修福者,对上面所讲的佛法能生实信?首先要明白持戒时戒什么?戒的是恶行,戒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如果不做恶行,而只做善行,则利益众生之结果与菩萨相同,久之,则能逐渐让这种行为成为一种习惯,再进一步变成自发地行善,这就是菩萨行。

一个行善之人,在没有做到忘记自己行善时,则这种觉悟还不彻底。当自行行善习惯成自然,变成自己不自觉地行善时,这就是不执着于自己的功劳,也就是无我相。无我相达到之后,很快也就无人相、无众生相和寿者相。

父母对子女的爱和奉献,这就是一种无我相之爱,如果推而广之,爱众生就是菩萨。如果只爱自己的子女,而不爱他人,那么这就有人相。如果两个孩子偏爱其中的一个,这就有了众生相,因为有众生相就产生了比较,也就有了偏爱。如果对孩子小时爱,大了之后爱心递减,则有了寿者相,因为有时间的差别。当你一生都爱着永久地爱着你的孩子,这才是彻底的爱,将爱的对象扩展到众生,这就是佛菩萨。

法与法相

修行到开悟所经过的过程或方法称之为佛法。世界上没有两个人使用的是同一佛法,因为人与人各不相同,所需要克服的困难也各不相同。即使修行的过程中走了一些歪路,这些为什么持戒修福者,对上面所讲的佛法能生实信?首先要明白持戒时戒什么?戒的是恶行,戒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如果不做恶行,而只做善行,则利益众生之结果与菩萨相同,久之,则能逐渐让这种行为成为一种习惯,再进一步变成自发地行善,这就是菩萨行。

一个行善之人,在没有做到忘记自己行善时,则这种觉悟还不彻底。当自行行善习惯成自然,变成自己不自觉地行善时,这就是不执着于自己的功劳,也就是无我相。无我相达到之后,很快也就无人相、无众生相和寿者相。 父母对子女的爱和奉献,这就是一种无我相之爱,如果推而广之,爱众生就是菩萨。如果只爱自己的子女,而不爱他人,那么这就有人相。如果两个孩子偏爱其中的一个,这就有了众生相,因为有众生相就产生了比较,也就有了偏爱。如果对孩子小时爱,大了之后爱心递减,则有了寿者相,因为有时间的差别。当你一生都爱着永久地爱着你的孩子,这才是彻底的爱,将爱的对象扩展到众生,这就是佛菩萨。

歪路同样是今后的经验教训,所以同样是佛法的一部分。

彻底解脱是要求不能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和寿者相,法相同样不可有。因为有了法相,就一定存在我相。例如一个人经常在孩子面前提及自己扶养时有多么地艰辛,让孩子以后要养老等,这就是法相,这样的法相或多或少有一些表功的意味,换句话说,潜意识里是希望孩子将来给自己养老。

在企业里,一些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往往有意无意地向他人讲述这些光辉历史。一些赫赫战功的猛将,也同样会将自己的战绩在人前夸耀,这些都是法相,其背后或多或少总有一些意图,对于修行来说,法执是最后需要抛弃的内容,这就如同渡水时,在没有达到对岸时,这个船不能抛弃,而一旦到达对岸,则这个船一定要放下才能继续前进。 既然对于成佛时不能执着于法相,那么为什么连非法也不可取呢?所谓非 法相,就是认为什么法也不需要,什么法也不适用,这同样是错误的。修行时既要有法,但又不能执着于法。因法都是本心针对外境随时而产生出来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法。

本章要点

佛法是由清静心对外境的感知而累积产生,并无定法,因此执着于既有的佛法,更不能以他人成功之法为法,他人的成功只属于他人,不属于自己。

凡是认为佛经上的文字一字不能改的人,都属于法执。认为佛经内容可以轻易修改,这也是空执。

版权声明:此稿件为本站站长小雅原创,若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劝学网”,否则视为侵权,追究法律责任。